上海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是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重大旅游节庆活动组织实施和旅游发展研究、数据分析研究等职责。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实施办法》(沪人社规〔2019〕21号)的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管理岗位(1名)
旅游研究1名。
2、专业技术岗位(1名)
统计分析1名。
二、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品行;
2.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品行端正、思想上进、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参加过2022年7月30日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11.6分,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
三、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一)旅游研究
1、工作职责
(1)开展文化和旅游发展的分析和研究工作;
(2)开展文化旅游课题研究的有关工作;
(3)开展旅游市场调研报告和信息刊物编撰等工作。
2、任职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旅游管理、人文地理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
(3)熟悉文化和旅游产业,文字功底扎实,具有较强的旅游研究能力,能独立完成有关课题研究工作;
(4)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较强的抗压能力;
(5)有产业规划、政策研究或行业战略咨询研究类项目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统计分析
1、工作职责
(1)开展文化和旅游行业相关数据信息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2)开展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重大活动相关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2、任职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应用统计学、旅游管理、人文地理专业;
(3)具有较强的数据分析和研究能力,能熟练使用数据统计分析工具进行数据处理,熟练掌握有效的数据统计分析方法;
(4)文字功底扎实,具有较强的研究分析能力,能独立完成有关数据分析研究报告的撰写。
(5)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较强的抗压能力;
(6)有数据分析、政策研究或行业战略咨询研究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资格要求
(一)应聘上述岗位的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并提供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二)已参加今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目前已有工作已缴纳社保的,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不受居住证满一年以上的限制;
(三)国外院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在读证明或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6日16:00止。
(二)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
(1)身份证正反两面;
(2)2022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及笔试成绩查询单;
(3)上海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点击下载);
(4)所获所有学历(学位)证明(国内院校非应届生提供);
(5)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社会人员);
(6)国内院校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详见“学信网”);国内院校非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详见“学信网”);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院校尚未毕业的须另外提供相关在读证明;
(7)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须将电子版发送至:syfzzxhr@126.com。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等,且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六、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5比例确定符合岗位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若报名人数较少,最低开考比例为1:2)。
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择优录用。
八、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的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如有人员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上海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人选。
九、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
十、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十一、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